中华爱心基金会(CKF),由共青团中央(中青字[2002]124号文件)、中央统战部等部门倡导发起,属非公募性涉外基金会。CKF根据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规定,经民政部审查批准(民函[2007]282号文件),在内地设立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(CKFBJ)。经相关国家领导人同意,鉴于面向世界华人的工作需要。2004年7月,中华爱心基金会在香港警署注册设立。
机构网站:http://www.ckf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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